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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与反垄断——欧盟与荷兰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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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球经济发展在气候变化和其他挑战面前是可持续的,这是欧盟(欧盟)绿色协议以及欧盟成员国政策的关键。欧洲在这场辩论中处于领先地位,这场辩论将在2020年12月的一次会议上进行经合组织(OECD)圆桌会议关于可持续发展和竞争的辩论。

欧洲委员会(委员会)发起了一项关于支持欧洲绿色协议的竞争政策的咨询欧盟协商荷兰竞争管理局(ACM)于2020年7月就可持续性协议评估指南草案(ACM指南)进行了磋商ACM咨询)10月1日关闭。其他欧洲当局也在关注这一领域:希腊竞争委员会(HCC)发表了一份工作报告2020年9月17日,Bundeskartellamt召开了关于竞争法和可持续性的会议竞争法工作组于2020年10月5日讨论该问题。

这些举措在方法、范围和详细程度上差异很大,但它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竞争政策能够(而且必须)适应可持续性目标的方式上。

欧盟协商

毫不奇怪,欧盟的协商是这一问题的前奏欧洲绿色协议他指出,竞争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环境方面并不是领头羊。”问题在于,竞争政策如何才能最有效地补充监管。

国家援助.同样不足为奇的是,委员会协商首先集中于国家援助控制,这是欧盟的专有权限,也是ACM协商没有涉及的领域。欧盟咨询委员会指出,许多环境项目的公共投资已根据欧盟国家援助规则获得批准,并正在进行更新,以帮助公共当局为向绿色经济转型作出贡献。委员会要求就国家援助规则手册所需要的改变提供更多的投入,例如降低国家援助水平,或对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活动批准较少的国家援助措施,或将缓解措施纳入对这类项目的援助核准。另外,委员会还询问欧盟是否应该允许更多的国家援助来支持环境目标,例如,允许对环境有利的项目提供比对不带来同样好处的可比项目(“绿色奖金”)更宽松的援助条件。如果是这样,应该如何定义这种绿色红利,以及更普遍的环境效益?

反竞争协议. 关于反竞争协议的反垄断禁令,欧盟磋商指出,传统的欧盟反垄断规则已经通过制裁诸如限制清洁技术开发或推广或阻止可再生能源推广所需基础设施的使用等行为,为绿色协议目标做出了贡献。欧盟委员会要求举例说明由于欧盟反垄断风险而无法实施的理想合作,以及为什么企业之间的合作而非竞争会带来更环保的结果。欧盟磋商还询问,是否需要澄清在不限制竞争的情况下服务于绿色协议目标的协议。欧盟委员会已经在审查其关于合作协议(横向和纵向)反垄断评估的长期指导方针,因此在未来几个月的更广泛磋商中可能会出现类似问题。

合并审查.最后,关于合并审查,欧盟咨询指出,根据欧盟合并条例,竞争损害的一种形式可能是消除公司之间在可持续性方面创新的压力,消费者对环境友好和可持续产品的偏好是一个重要的竞争因素。当公司之间的合并减少了消费者对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或技术的选择,以及合并执法可以更好地促进绿色交易目标的方式时,委员会要求提供意见。有趣的是,欧盟磋商并未解决如何将可持续性效益纳入评估效率效益的问题,这些效益可能抵消竞争损害,并导致批准反竞争并购。

ACM咨询

ACM《指南》对“可持续性协议”进行了评估,将其定义为“旨在查明、预防、限制或减轻经济活动对人(包括其工作条件)、动物、环境或自然的负面影响”的协议。尽管这个定义似乎很狭窄,ACM的官员说,同样的标准应该应用于评估具有环境效益的商业项目,即使促进可持续性不是唯一的(甚至是主要的)目标。ACM官员表示,ACM指南的新版本将与欧盟协商会议一起出版。

ACM指南概述了可持续性协议与欧盟和荷兰竞争法兼容的三个“机会”。

不被视为反竞争的协议. 首先,如果可持续性协议涉及不太重要的竞争参数,并且对竞争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它可能根本就不会被禁止反竞争协议的规定所束缚。这方面的例子包括:(i)不具约束力的协议,其中个人企业决定自己的贡献及其实现方式;二促进环境或气候意识做法的行为守则,只要参与标准是透明的,在合理和非歧视性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准入,有可能制定具有同等地位的替代标准或认证标签,并销售不属于此类规范的产品;(三)旨在将可持续性较差的产品撤出市场的协议,前提是这些协议不会明显影响价格和/或产品多样性;(iv)其唯一目的是帮助遵守当地法律的协议(例如,禁止童工、支付最低工资、保护环境和遵守公平贸易规则的法律),前提是这些协议不会不必要地限制竞争,并且参与者不会发布竞争敏感信息。

符合豁免条件的协议.其次,如果一项反竞争协议产生的效率超过了潜在的反竞争影响,那么它就有资格获得豁免。ACM指南将欧盟豁免标准重新表述如下:(i)协议提供效率收益,包括可持续性收益;(二)允许有关产品的用户公平分享这些利益;(iii)限制竞争是获得利益所必需的,且不得超出必要的范围;(四)所涉产品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消除竞争。

为此目的,ACM将只考虑“客观的”可持续性效益,即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证明不仅对消费者有用,而且对社会(或其部分)有用的效益。例子包括减少负外部性、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创新、提高质量或鼓励产品的更大多样性。ACM指南显示了对可持续性利益的量化的强烈偏好,但是注意,当涉及的企业的市场份额总和不超过30%,并且对竞争的损害明显小于协议的好处时,定性评估可能就足够了。

在定量分析中,收益是用所谓的“环境价格”或“影子价格”来衡量的,“影子价格”表示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等的危害。适用于政府机构的成本效益准则可作为确定环境价格应如何确定的起点。为实现具体政策目标而制定的环境价格被称为基于预防成本的影子价格。对于“其他”可持续性协议,可以将价值分配给改进,例如,通过揭示消费者为某一产品或产品特征支付的意愿,例如对人类、动物或环境友好性的改进。

在确定是否允许用户公平分享利益时,ACM采取了一种广泛的方法。未来用户和当前用户(考虑到协议的持续时间)都可以考虑在内,间接用户和直接用户都可以考虑在内。ACM偏离了委员会的标准方法,该协议旨在防止或限制明显的环境损害,该协议有助于遵守国际或国家标准,以防止政府所约束的环境损害。

因此,ACM区分了环境损害协议(旨在改善对人类、环境和自然造成损害的生产过程)和其他可持续性协议,如设定劳动条件或动物福利要求的协议。在环境损害协议的情况下,ACM将考虑除用户之外的其他人的利益。例如,如果某一部门的事业联合决定只使用碳中性能源,那么温室气体排放量将减少,从而使生产者和社会的消费者都受益。在这些情况下,用户可能不需要就协议造成的损害获得充分赔偿,因为他们对产品的需求基本上造成了社会需要找到解决办法的问题。然而,在这方面,该协定必须有助于一项具有约束力的国际或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政策目标。此外,贡献必须是有效的,这样用户通常将以与社会其他人相同的方式获得利益。

在其他可持续性协议方面,ACM也遵循基本原则,即用户因竞争限制所遭受的损害必须从可持续性协议的利益中得到充分补偿。例如,如果可持续性协议导致生产质量的改善,但也导致价格的提高,用户(作为一个群体)将必须重视这些质量的改善,以抵消价格的增加。

必要性准则,可持续性当事人协议应该能够做出合理的情况下,没有其他,不反竞争的选择可以实现相同的目标,或者当事人只能实现目的明显不有效的程度,例如,由于缺乏专门知识或规模,使可持续性目标能够更快或更有效地实现。

如果可持续性目标能够以一种不太反竞争的方式实现,而不影响合作的有效性,那么就应该走这条路。例如,在某些部门,市场参与者可能就产品和服务的可持续性方面的质量标准达成一致意见,这比停止生产或销售某些产品和服务的协议具有更少的反竞争性。

同样,确定可持续性协议是否消除了大部分相关产品的竞争取决于参与协议的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可持续性协议对关键竞争参数(如价格)的影响。

考虑订立可持续发展协议的公司被鼓励根据ACM的指导方针对其协议的合法性进行“自我评估”,必要时向ACM寻求建议。ACM承诺在协议被公开的情况下不处以罚款,并且ACM的指导方针被尽可能地真诚地遵守,即使该协议后来被证明违反了荷兰竞争法。

其他解决方案.即使一个可持续性的协议不符合豁免,其他解决方案可用(3)机会。即使ACM的结论可持续性计划不能兼容荷兰竞争行为,当事人可以请求荷兰立法机构将他们的计划转变为法规。这些规定将不属于荷兰竞争法的范围。ACM还指出,公司未来可能会寻求经济事务和气候政策部长的命令,宣布一项可持续性倡议,根据《可持续性倡议空间法案》对整个行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些可能包括主要受益于受该倡议影响的相关市场用户圈子之外的那些人的倡议。

结论

可持续性在竞争政策中的作用是欧洲当局的优先事项,特别是考虑到欧洲绿色协议在欧盟政策中的关键作用。在经合组织2020年12月的讨论之后,这一议题在未来数月和数年内可能变得更加重要。到目前为止,委员会和ACM在这一问题上处于领先地位,尽管HCM和Bundeskartellamt也在发挥重要作用。

欧盟磋商采取了广泛的方法,包括可持续性在国家援助政策中的作用、反竞争协议评估和合并控制。欧盟磋商将在经合组织圆桌会议前不久结束,并使欧盟委员会能够在这些讨论中发挥主导作用。但问题是一般性的,关于这些问题的更具体的指导可能需要等待关于欧盟国家援助规则和合作协议区块豁免的更详细的磋商。欧盟磋商也存在一些令人惊讶的差距,例如,当提出“效率防御”时,如何在合作协议评估或合并审查背景下衡量和应用效率效益。

ACM咨询是初步比委员会的更狭窄,集中于为促进可持续性的具体目的而签订的“可持续性协议”。然而,ACM官员表示,类似的原则将适用于普通商业协议的评估,甚至在合并审查的背景下。ACM准则更加具体,例如关于环境价格的使用。ACM指出,许多公司已利用它的邀请,就具体倡议寻求指导。ACM致力于在任何可能的地方发布这样的指导方针,以指导公司和反垄断团体,不仅在荷兰,而且在欧洲其他地方和其他地方。

可持续性在反托拉斯政策和执法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仍有待界定。然而,欧洲当局决心推进这一讨论。包括能源、食品和农业以及交通运输在内的许多行业的公司都将密切关注。金宝搏App下载

杰伊·莫德拉尔-100
Jay Modrall
James R.Modrall是布鲁塞尔的反垄断和竞争律师。从背景来看,他是一名美国合格律师,是纽约、华盛顿特区和比利时的律师协会成员。莫德拉尔先生在欧盟金融监管改革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就欧盟关于另类投资基金经理的新指令,以及主要银行和投资公司的欧盟举措,包括欧盟衍生品监管、欧盟金融市场监管改革和创建新的欧盟危机管理框架等,向世界领先的私人股本集团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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